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万春根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50430********151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闽0430民初757号 |
案号 |
(2021)闽0430执7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建宁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万春根应当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张强借款本金36000元,并支付以借款36000元为本金按月利率1.5%计算从2015年2月18日起至还清借款之日止的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建宁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福建 |
立案日期 |
2021-01-12 |
发布时间 |
2021-06-2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