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姜坤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32130********051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闽0305民初625号 |
案号 |
(2021)闽0305执184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姜坤应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给林亚珠、林素华因其亲属林金文死亡的损失371734.15元(不含姜坤已付赔偿款50000元二、曾严峰应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给林亚珠、林素华因其亲属林金文死亡的损失46859.35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福建 |
立案日期 |
2021-05-17 |
发布时间 |
2021-06-2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