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庄健扬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50627********3019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闽0627民初2781号
案号
(2021)闽0627执55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南靖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责令被申请执行人履行南靖县人民法院(2020)闽0627民初2781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归还申请执行人借款本金49999.96元(判决书确认尚欠的本金50000元,艺归还0.04元)及利息、罚息3384.23元(利息、罚息计算从2020年9月27日至2021年2月28日),本息合计53384.23元,以及从2021年3月1日起至款项全部偿还之日止按双方签订的《小额贷款额度借款合同》约定计付的利息、罚息;2、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南靖县人民法院
省份
福建
立案日期
2021-03-10
发布时间
2021-06-2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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