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梁应鹏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12929********3856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新2301民初2303号
案号
(2021)新2301执100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昌吉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梁应鹏向原告张旭先偿还借款300000元,支付利息27000元,合计327000元,此款于2020年10月30日前还清。本案受理费3084元(已减半收取),由被告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昌吉市人民法院
省份
新疆
立案日期
2021-03-19
发布时间
2021-06-1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妨碍、抗拒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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