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赵鹏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220602********0314
执行依据文号
(2020)吉0602刑初230号
案号
(2021)吉0602执68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白山市浑江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人赵鹏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千元;二、被告人曹家豪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千元;三、被告人闫金龙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五百元;四、被告人李红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白山市浑江区人民法院
省份
吉林
立案日期
2021-05-03
发布时间
2021-06-2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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