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李冰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2833********1215
执行依据文号
(2021)鲁1327民初1294号
案号
(2021)鲁1327执154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莒南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李冰共计欠原告鲁成明工程款105000元。被告李冰于2021年5月6日前支付原告鲁成明工程款40000元;于2021年9月20日前支付原告鲁成明工程款20000元;于2021年12月31日前支付原告鲁成明剩余工程款45000元。如被告李冰未按上述约定足额支付任意一期工程款,原告鲁成明可就剩余工程款及违约金20000元立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二、其他事项双方互不争议。三、案件受理费1200元(已减半),保全费1070元,合计2270元,由原告鲁成明负担770元,由被告李冰负担1500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莒南县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1-05-21
发布时间
2021-06-2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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