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江伟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0721********2213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鲁0781民初1781号
案号
(2021)鲁0781执7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青州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袁玉霞在交强险分项限额内赔偿原告贾爱娟、张云翔、张玉生、孙相芹医疗费、死亡赔偿金等各项损失共计120000元,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经法院过付。二、被告江伟赔偿原告贾爱娟、张云翔、张玉生、孙相芹超出交强险限额的医疗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各项损失共计1187597.13元的百分之八十即950077.71,扣除已垫付的60000元,余款890077.71元,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经法院过付。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青州市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1-01-06
发布时间
2021-06-2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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