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江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0721********221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鲁0781民初1781号 |
案号 |
(2021)鲁0781执7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青州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袁玉霞在交强险分项限额内赔偿原告贾爱娟、张云翔、张玉生、孙相芹医疗费、死亡赔偿金等各项损失共计120000元,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经法院过付。二、被告江伟赔偿原告贾爱娟、张云翔、张玉生、孙相芹超出交强险限额的医疗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各项损失共计1187597.13元的百分之八十即950077.71,扣除已垫付的60000元,余款890077.71元,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经法院过付。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青州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1-01-06 |
发布时间 |
2021-06-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