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徐强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1202********2415
执行依据文号
2021鲁济南钢都证证执字第3号
案号
(2021)鲁0116执84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山东省济南市钢都公证处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申请执行人于二〇一九年九月三十日与被执行人徐强、李念芹、蔺军、刘仁琼签订了《小额贷款额度借款合同》(合同编号:37016334219090503347)、《小额贷款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37016334219090503382)。该合同经钢都公证处公证并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书编号:(2019)鲁济南钢都证经字第1050号]。根据合同,被执行人徐强、李念芹向申请执行人借款人民币150000.00元,借款期限为二〇一九年九月三十日至二〇二〇年三月三十日。依该合同,蔺军、刘仁琼作为被执行人徐强、李念芹按期归还所借款项人民币150000.00元整和支付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费用的担保。双方当事人在该合同中约定:自该合同生效之日起,债务人未能按期如数还款的,即视为违约;现借款期限届满,被执行人未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履行还款义务,经我行多次催要未果,我行已经申请出具了执行证书,特申请强制执行。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1-03-26
发布时间
2021-06-2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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