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徐强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1202********241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鲁济南钢都证证执字第3号 |
案号 |
(2021)鲁0116执84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山东省济南市钢都公证处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申请执行人于二〇一九年九月三十日与被执行人徐强、李念芹、蔺军、刘仁琼签订了《小额贷款额度借款合同》(合同编号:37016334219090503347)、《小额贷款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37016334219090503382)。该合同经钢都公证处公证并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书编号:(2019)鲁济南钢都证经字第1050号]。根据合同,被执行人徐强、李念芹向申请执行人借款人民币150000.00元,借款期限为二〇一九年九月三十日至二〇二〇年三月三十日。依该合同,蔺军、刘仁琼作为被执行人徐强、李念芹按期归还所借款项人民币150000.00元整和支付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费用的担保。双方当事人在该合同中约定:自该合同生效之日起,债务人未能按期如数还款的,即视为违约;现借款期限届满,被执行人未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履行还款义务,经我行多次催要未果,我行已经申请出具了执行证书,特申请强制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1-03-26 |
发布时间 |
2021-06-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