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蒋敏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10105********1056
执行依据文号
(2020)川0105民初11300号
案号
(2021)川0105执131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请求被执行人蒋敏归还原告借款本金45万元及利息(利息以45万元借款本金伟基数,从2019年7月1日起按年利率8%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暂截至2021年1月1日,利息为55009.78元),并支付案件受理费4300元;以上暂合计为:509309.78元;二、请求被执行人向申请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自2019年7月1日开始直至实际履行结束之日止。三、本案的执行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
省份
四川
立案日期
2021-02-01
发布时间
2021-06-2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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