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蒋敏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0105********105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川0105民初11300号 |
案号 |
(2021)川0105执131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请求被执行人蒋敏归还原告借款本金45万元及利息(利息以45万元借款本金伟基数,从2019年7月1日起按年利率8%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暂截至2021年1月1日,利息为55009.78元),并支付案件受理费4300元;以上暂合计为:509309.78元;二、请求被执行人向申请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自2019年7月1日开始直至实际履行结束之日止。三、本案的执行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21-02-01 |
发布时间 |
2021-06-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