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戴水文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50627********0072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闽0627民初1333号
案号
(2021)闽0627执75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南靖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戴水文、戴玉英尚欠南靖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本金50000元及利息,戴水文、戴玉英同意于2019年6月10日前归还本金10000元,于2019年12月31日前归还本金10000元,于2020年6月30日前归还本金15000元,于2020年12月31日前归还本金15000元,利随本清;二、如果戴水文、戴玉英未按上述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南靖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有权按全部尚欠本金50000元 (扣除已归还的金额)及利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三、案件受理费1050元,减半收取计525元,由戴水文、戴玉英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南靖县人民法院
省份
福建
立案日期
2021-04-19
发布时间
2021-06-2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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