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林松锋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50125********445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闽0125民初2367号 |
案号 |
(2021)闽0125执111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永泰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范可荣、阮小颖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永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福万通普惠金融卡透支本金 96587.49 元及利息、违约金(利息、违约金从 2020 年 4 月 21 日起至款项还清之日止按合同约定的相关利率和计算方式计付, 但总计年利率不得超过 24%) ;二、陈能钗、林松锋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在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有权向范可荣、阮小颖追偿。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永泰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福建 |
立案日期 |
2021-05-13 |
发布时间 |
2021-06-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