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河北联森工矿工程建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785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冀0623民初1273号 |
案号 |
(2021)冀0623执22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涞水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河北联森工矿工程建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内支付原告李传华、田光厚应付款项2854758元;二、驳回原告李传华、田光厚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9718.06元,由原告李传华、田光厚负担103.72元,由被告河北联森工矿工程建筑有限公司负担29614.34。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涞水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1-02-04 |
发布时间 |
2021-06-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王贤庭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30623347854697Y |
登记机关 |
涞水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河北省保定市涞水县府前街二号桥北侧(滨河新东城19号楼1单元5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