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刘明月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52327********2324
执行依据文号
(2020)内0526民初3767号民事调解书
案号
(2021)内0526执115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扎鲁特旗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刘明月、陈铁旦偿还原告内蒙古中和农信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扎鲁特旗营业部借款本息合计5505元,此款于2020年9月10日偿还本息合计765元及追款费150元,2020年10月9日偿还4590元(至2020年8月9日为止计算的本息及2020年10月的本息);二、自2020年11月9日起每月9日前偿还本息764.34元至清偿止;三、若二被告刘明月、陈铁旦出现逾期,则以诉讼请求的内容追究二被告的责任,即一次性偿还剩余欠款;四、案件受理费已减半收取51元,由原告内蒙古中和农信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扎鲁特旗营业部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扎鲁特旗人民法院
省份
内蒙古
立案日期
2021-03-10
发布时间
2021-06-2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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