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袁芳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22702********008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黔2702民初2410号 |
案号 |
(2021)黔2702执51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福泉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袁芳、郑旭、刘润英欠原告福泉市商惠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担保费五万七千六百元,三被告自愿从2019年10月起每月25日前支付一千五百元至该款清偿完毕止,若三被告逾一期未支付,原告有权对剩余款项申请强制执行;二、本案受理费1528元,已减半收取764元,原告福泉市商惠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承担380元,被告袁芳、郑旭、刘润英承担265元;三、原告福泉市商惠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福泉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21-01-28 |
发布时间 |
2021-06-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