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赵丹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10105********001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辽0105民初3714号 |
案号 |
(2021)辽0105执369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依法请求被执行人给付欠款本金37494.24元、利息41625.49元、费用4457.45元及利息和罚息,利息和罚息自2019年1月15日起开始计算至给付完毕之日止。二、依法请求被执行人给付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三、依法请求被执行人给付申请人垫付的诉讼费1889元、公告费560元。以上共计86026.18元及利息和罚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辽宁 |
立案日期 |
2021-06-21 |
发布时间 |
2021-06-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