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蔡容华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50722********041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桂0722民初74号 |
案号 |
(2021)桂0722执4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浦北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向申请执行人返还借款37 200元及支付逾期利息(利息计算:第一笔借款以26 400元为基数,自2016年9月26日起按年利率6%计至还清借款之日止;第二笔借款以10 800元为基数,自2016年9月21日起按年利率6%计至还清借款之日止);(2)向申请执行人支付迟延履行期间加倍债务利息。(3)负担案件受理费275元,申请执行费683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浦北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1-01-04 |
发布时间 |
2021-06-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