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蔡容华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50722********0415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桂0722民初74号
案号
(2021)桂0722执4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浦北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向申请执行人返还借款37 200元及支付逾期利息(利息计算:第一笔借款以26 400元为基数,自2016年9月26日起按年利率6%计至还清借款之日止;第二笔借款以10 800元为基数,自2016年9月21日起按年利率6%计至还清借款之日止);(2)向申请执行人支付迟延履行期间加倍债务利息。(3)负担案件受理费275元,申请执行费683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浦北县人民法院
省份
广西
立案日期
2021-01-04
发布时间
2021-06-2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