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何梅丽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52133********124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桂0102民初877号 |
案号 |
(2021)桂0102执136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被告向原告偿还透支信用卡本金49889.98元;2、被告向原告支付信用卡年费1000元、违约金3633.77元、利息26117.67元共计30751.44元(利息暂计至2019年10月24日,以后续计至被告还清之日止,以49889.98元为基数,按每日万分之五计算);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1-04-06 |
发布时间 |
2021-06-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