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何梅丽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52133********1243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桂0102民初877号
案号
(2021)桂0102执136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被告向原告偿还透支信用卡本金49889.98元;2、被告向原告支付信用卡年费1000元、违约金3633.77元、利息26117.67元共计30751.44元(利息暂计至2019年10月24日,以后续计至被告还清之日止,以49889.98元为基数,按每日万分之五计算);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西
立案日期
2021-04-06
发布时间
2021-06-2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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