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康华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30302********201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浙0304民初966号 |
案号 |
(2021)浙0304执215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康华应于 2 0 2 1年 4月 2 0日前偿付原告浙江温州瓯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 3 0万元、期内利息1 7 1 9. 5 7元及逾期利息(暂算至 2 0 2 0年 1 1月 2 4日的逾期利息为6 4 6 9. 7 7元,之后的逾期利息以借款本息之和 3 0 1 7 1 9. 5 7元为基数,按年利率 8. 5 5 0 3 6%计算至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止);二、本案受理费 5 8 2 6元,减半收取 2 9 1 3元,由被告康华负担。保全费 2 0 2 0元,由原告浙江温州瓯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浙江 |
立案日期 |
2021-04-26 |
发布时间 |
2021-06-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