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贾敏鑫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52825********272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五民初字第829号 |
案号 |
(2021)内0821执恢3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五原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巴彦淖尔市中心支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赔偿原告邬开医疗费、残疾赔偿金共计12万元;二、被告贾敏鑫赔偿原告邬开各项损失184965.86元,已给付26000元,实际再赔偿158965.86元;以上一、二项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五原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内蒙古 |
立案日期 |
2021-02-04 |
发布时间 |
2021-06-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