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巩亮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22626********0073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甘1222民初309号
案号
(2021)甘1222执2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文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由被告巩亮赔偿原告张峰瑞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共计21803.94元,限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支付;二、由被告杜佳琪赔偿原告张峰瑞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共计3450.98元,限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支付。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发出后,被执行人未履行判决义务,未报告个人财产情况,在外逃避执行。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文县人民法院
省份
甘肃
立案日期
2021-01-19
发布时间
2021-06-2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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