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巩亮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22626********007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甘1222民初309号 |
案号 |
(2021)甘1222执2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文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由被告巩亮赔偿原告张峰瑞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共计21803.94元,限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支付;二、由被告杜佳琪赔偿原告张峰瑞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共计3450.98元,限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支付。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发出后,被执行人未履行判决义务,未报告个人财产情况,在外逃避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文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甘肃 |
立案日期 |
2021-01-19 |
发布时间 |
2021-06-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