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叶斌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52123********3111
执行依据文号
(2019)桂0126民初1182号
案号
(2021)桂0126执恢4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宾阳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2016年间,被告叶斌向原告陆洪军、陆洪燕借款尚欠370000元及从2017年7月1日起按年利率24%计产生的利息,定于2019年7月15日前一次性还清,款项交至宾阳法院转付原告陆洪军、陆洪燕。二、被告叶斌如不按上述期限履行还款义务,则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6850元,减半收取为3425元,由被告叶斌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宾阳县人民法院
省份
广西
立案日期
2021-01-20
发布时间
2021-06-2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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