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谢石勇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1327********257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豫1325民初573号 |
案号 |
(2021)豫1325执37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内乡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镇平县东风牧业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11日之前还清贷款本金290万元及利息罚息。(利息按照合同约定从2018年6月29日起至本息还清之日止,逾期贷款罚息按原借款利率基础上加收50%自2019年6月30日起计算至本息付清之日止,以给付利息应予扣除)。二、被告商南县东峰农牧有限公司、谢国范、谢石勇对上述所确定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内乡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1-02-26 |
发布时间 |
2021-06-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限制高消费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