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卢姣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1327********152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豫1325民初1022号 |
案号 |
(2021)豫1325执43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内乡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王少军偿还原告路建彬借款本金及利息10万元,于2021年1月30日前偿还本金8万元,于2021年6月30日前偿还利息2万元。如果未按约定时间还款,原告可按9万元本金及利息(自2015年5月16日按月息2分计算至本息还清为止),就剩余款项申请全部执行。二、被告王志甲、卢姣对上述(一)承担连带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内乡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1-03-08 |
发布时间 |
2021-06-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