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卢姣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11327********1526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豫1325民初1022号
案号
(2021)豫1325执43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内乡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王少军偿还原告路建彬借款本金及利息10万元,于2021年1月30日前偿还本金8万元,于2021年6月30日前偿还利息2万元。如果未按约定时间还款,原告可按9万元本金及利息(自2015年5月16日按月息2分计算至本息还清为止),就剩余款项申请全部执行。二、被告王志甲、卢姣对上述(一)承担连带责任。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内乡县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21-03-08
发布时间
2021-06-2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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