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董军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2402********4815
执行依据文号
(2015)乐商初字第1266号
案号
(2021)鲁1481执恢32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乐陵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李元霸于2016年3月1日给付原告本金20万元及114 000元利息,共计314 000元,如被告李元霸未按照本协议内容履行,则欠款本金继续按月利率2%继续计算,直至本息结清之日止;二、被告董军、李良强对第一项协议内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乐陵市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1-05-19
发布时间
2021-06-2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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