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冯勇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50321********3615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闽0303民初4963号
案号
(2021)闽0303执105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冯勇、陈凤承诺于2021年2月10日前偿还邹云高借款本金20000元及该款自2019年2月24日至还清款项之日止按月利率1.25%计算的利息;二、邹云高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三、本案案件受理费368元,减半收取184元,由邹云高负担。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省份
福建
立案日期
2021-03-22
发布时间
2021-06-2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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