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王俊兵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50124********6013
执行依据文号
(2021)内0124民初124号
案号
(2021)内0124执15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清水河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双方确认截止2021年3月8日王俊珍共欠谢利平借款本金2万元未偿还,借款利息1.4万元未支付,欠付借款本息共计3.4万元。王俊珍、王俊兵于2021年3月23日一次偿付谢利平借款本息3.4万元,届时不能如数偿付,则谢利平可于2021年3月24日起对未偿付部分申请强制执行,王俊兵、王俊珍还应对借款本金2万元继续支付利息(以2万元借款本金为基数,从2021年3月9日起,按照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4倍计算至本金清偿之日止);二、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335元,谢利平自愿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清水河县人民法院
省份
内蒙古
立案日期
2021-05-12
发布时间
2021-06-2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限制高消费令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