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黄建华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52132********003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桂1422民初1455号 |
案号 |
(2021)桂1422执30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宁明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黄建华、黄雅琼于本判决生效之日其十日内共同偿还广西宁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本金100 000元及利息44 959.52元(利息计算:以100 000元为基数,现暂计至2019年10月24日为44 959.52元,从2019年10月25日起逾期利息按年利率13.8375%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二、黄权对黄建华、黄雅琼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宁明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1-04-08 |
发布时间 |
2021-06-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