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苏明娇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52802********304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桂0721民初56号 |
案号 |
(2021)桂0721执53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灵山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被告苏明娇偿还原告梁慧借款100 000元。案件受理费1 150元,由被告苏明娇负担。再审的一、二审均维持(2017)桂0721民初56号的判决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灵山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1-03-09 |
发布时间 |
2021-06-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