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常全胜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20103********231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甘0271民初843号 |
案号 |
(2021)甘0271执164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常全胜支付高玉奎货款91144元及违约金(自2020年4月7日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货款付清之日),于本判决生效后15日内支付完毕;二、驳回高玉奎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甘肃 |
立案日期 |
2021-04-26 |
发布时间 |
2021-06-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妨碍、抗拒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