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赵鹏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52301********081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新2301民初2591号 |
案号 |
(2021)新2301执189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昌吉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赵鹏向原告云婷婷偿还借款100000元,此款于2020年10月30日前偿还30000元,2021年3月1日前偿还30000元,剩余40000元于2021年6月30日前还清;二、上述款项被告如有一期未按约定足额给付,原告可就剩余款项申请全额执行。本案受理费1150元(已减半收取),由被告承担,于2020年10月30日前向原告云婷婷支付。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昌吉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新疆 |
立案日期 |
2021-05-08 |
发布时间 |
2021-06-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