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赵鹏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52301********081X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新2301民初2591号
案号
(2021)新2301执189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昌吉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赵鹏向原告云婷婷偿还借款100000元,此款于2020年10月30日前偿还30000元,2021年3月1日前偿还30000元,剩余40000元于2021年6月30日前还清;二、上述款项被告如有一期未按约定足额给付,原告可就剩余款项申请全额执行。本案受理费1150元(已减半收取),由被告承担,于2020年10月30日前向原告云婷婷支付。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昌吉市人民法院
省份
新疆
立案日期
2021-05-08
发布时间
2021-06-2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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