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林琳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60102********004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琼0108民初5790号 |
案号 |
(2021)琼0108执恢26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林琳须在2019年6月1日前向原告陈少雄支付利息13393元(计算方式:以200000元为基数,自2019年2月23日至2019年5月31日止,按月利率2%计付)。 二、被告林琳须在2019年6月30日前归还原告陈少雄借款200000元,原告放弃其他主张,双方纠纷到此结束。如被告未能在2019年6月30日前还清200000元,则原告可按照200000元向被告主张归还,并从2019年6月1日起以月利率2%来计付利息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三、被告符策范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案件受理费2206.56元,由被告林琳、符策范负担。因原告已预缴案件受理费,被告须在2019年6月1日前将负担的案件受理费付给原告。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海南 |
立案日期 |
2021-03-18 |
发布时间 |
2021-06-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