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胡建明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41827********643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粤1803民初4234号 |
案号 |
(2021)粤1803执107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网上立案编号【z11291219600169】。关于申请执行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行与被执行人胡建明、谢美珍信用卡纠纷一案,贵院于2020年12月4日作出的(2020)粤1803民初4234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但被执行人胡建明、谢美珍却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据此,为维护申请执行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行的合法权益,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特向贵院申请强制执行,恳请予以准许。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1-02-24 |
发布时间 |
2021-06-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