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简丽宏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41522********0645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粤0105民初15907号
案号
(2021)粤0105执943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请求贵院依法对被申请执行人简丽宏采取高消费限制令。 2、请求贵院依法将本案被申请执行人简丽宏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在征信系统予以记录。 3、被申请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支付信用卡欠款人民币38465.26元(暂计至2019年12月6日)及诉讼费397元,合计:38862.26元; 4、全部执行费用由被申请执行人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21-04-09
发布时间
2021-06-2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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