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孔卫勇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0921********4853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鲁0921民初3082号
案号
(2021)鲁0921执118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宁阳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孔卫勇于判决书生效后七日内返还原告李邦洪佣金1860元,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孔卫勇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宁阳县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1-06-04
发布时间
2021-06-2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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