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卢海班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50623********571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闽0623民初3600号 |
案号 |
(2021)闽0623执40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漳浦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卢炳森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卢坤照、陈锦辉借款本金25000元及截至2020年7月20日的利息19500元,并从2020年7月21日起至清偿之日止按每月500元计付利息。二、卢海班对卢炳森上述的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漳浦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福建 |
立案日期 |
2021-01-21 |
发布时间 |
2021-06-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