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郭明容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50621********107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闽0681民初1143号 |
案号 |
(2021)闽0681执61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龙海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郭群英偿还林亚面借款595000元、支付利息8925元及律师费10000元,共计613925元,分期偿还。自2020年6月起每月月底前各偿还林亚面3000元,自2020年起每年的12月31日前另行再偿还林亚面20000元,直至款项还清为止。上述款项直接汇至林亚面的账户(户名:林亚面;账号:6216616402013448139;开户行:中国银行漳州角美支行)。二、郭明容对郭群英的上述借款承担连带偿还责任。三、若郭群英、郭明容未能按照上述协议如期履行还款义务,则所有未履行债务视为全部到期,林亚面有权就未履行部分一次性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龙海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福建 |
立案日期 |
2021-02-03 |
发布时间 |
2021-06-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