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李一丹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12322********302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闽0425刑初193号 |
案号 |
(2021)闽0425执59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大田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人李一丹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罚金限本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缴纳)。继续追缴被告人李一丹未退的违法所得款20000元,涉案手机5部由扣押机关大田县公安局依法处理。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大田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福建 |
立案日期 |
2021-04-15 |
发布时间 |
2021-06-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