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廖惠超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42000********611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粤0115民初8904号 |
案号 |
(2021)粤0115执321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支付金额合计:8978905元。二、原告戴聪敏对被告廖惠超位于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南外环路8号凯茵新城01区9幢2602房(产权证编号:粤房地权证中府字第0213065531号)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在欠款本金不超过400万元及相应利息的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三、原告戴聪敏对被告梁卫红位于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南外环路8号凯茵新城03区梵登苑5幢801号房[产权证编号:粤(2018)中山市不动产权第0002664号]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在欠款本金不超过450万元及相应利息的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1-03-10 |
发布时间 |
2021-06-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