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廖惠超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42000********6114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粤0115民初8904号
案号
(2021)粤0115执321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支付金额合计:8978905元。二、原告戴聪敏对被告廖惠超位于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南外环路8号凯茵新城01区9幢2602房(产权证编号:粤房地权证中府字第0213065531号)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在欠款本金不超过400万元及相应利息的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三、原告戴聪敏对被告梁卫红位于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南外环路8号凯茵新城03区梵登苑5幢801号房[产权证编号:粤(2018)中山市不动产权第0002664号]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在欠款本金不超过450万元及相应利息的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21-03-10
发布时间
2021-06-3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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