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房华会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12902********7616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豫1381民初4085号
案号
(2021)豫1381执64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邓州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张要先共计向原告借款180000元,约定月息1.2分,被告房华会系担保人。被告张要先、房华会于2020年10月1日前偿还30000元,2020年12月31日前再偿还20000元,2021年5月1日前再偿还50000元,2021年10月1日前再偿还50000元,剩余30000元及利息于2021年12月31日前全部付清,如若到时有一笔款未履行原告可申请执行(利息按借条的约定计算至款付清之日止);案件受理费4300元,减半收取2150元,原告鲁小兰自愿承担1000元,被告张要先、房华会承担1150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邓州市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21-03-08
发布时间
2021-06-3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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