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李春来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22621********4512
执行依据文号
(2018)甘1226民初407号
案号
(2019)甘1226执33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礼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甘肃省庆阳宏德交通建设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支付原告巩满平运输工程款22700元。二、项目部负责人李春来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礼县人民法院
省份
甘肃
立案日期
2019-10-10
发布时间
2019-11-2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2019)甘1226执335号
立案日期
2019-10-10
执行法院
礼县人民法院
执行标的
2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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