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李春来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22621********451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甘1226民初407号 |
案号 |
(2019)甘1226执33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礼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甘肃省庆阳宏德交通建设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支付原告巩满平运输工程款22700元。二、项目部负责人李春来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礼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甘肃 |
立案日期 |
2019-10-10 |
发布时间 |
2019-11-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
(2019)甘1226执335号 |
立案日期 |
2019-10-10 |
执行法院 |
礼县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22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