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泗县强宇体育设施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5148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泰民初字第01123号 |
案号 |
(2016)苏1283执245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泗县强宇体育设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15日内给付原告于明贵人民币100万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3800元,由被告泗县强宇体育设施有限公司负担(此款原告已垫付,被告于给付上述款项时一并加付原告)。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收款人: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泰州市农业银行海陵支行,帐号:10-201101040668868)。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泰兴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16-09-09 |
发布时间 |
2016-11-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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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王幼才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1324051482759W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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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安徽省宿州市泗县经济开发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