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泗县强宇体育设施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5148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泗民一初字第02602号 |
案号 |
(2016)皖1324执3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安徽省泗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泗县强宇体育设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3日内偿还原告白合志借款40万元及利息(利息自2014年7月23日起至借款付清时止,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8840元,由被告泗县强宇体育设施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安徽省泗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16-01-07 |
发布时间 |
2016-06-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
(2016)皖1324执39号 |
立案日期 |
2016-01-07 |
执行法院 |
安徽省泗县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408840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王幼才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1324051482759W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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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安徽省宿州市泗县经济开发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