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罗兵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3029********153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川1702民初406号 |
案号 |
(2021)川1702执29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梅莲赔偿原告曹辉的残疾赔偿金、医疗费、精神损失费、营养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各项损失404 194.37元; 二、被告魏川雄、张兴富、罗兵对本判决第一项确定的被告梅莲的赔偿责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三、驳回原告曹辉的其他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21-01-25 |
发布时间 |
2021-06-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