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卫东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0684********0058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鲁0684民初4190号
案号
(2021)鲁0614执2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蓬莱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卫东给付原告董奇借款1700000元,分别于2020年10月30日付200000元、2020年11月30日付200000元、2020年12月30日付200000元、2021年1月30日付200000元、2021年2月28日付200000元、2021年3月30日付200000元、2021年4月30日付200000元、2021年5月30日付200000元、2021年6月30付100000元。被告卫东如任何一期未按时足额还款,原告有权要求被告偿还剩余的全部借款,并且承担律师费30000元、违约金20000元。二、被告王祎先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给付义务。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烟台市蓬莱区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1-01-21
发布时间
2021-06-2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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