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卫东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0684********005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鲁0684民初4190号 |
案号 |
(2021)鲁0614执2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蓬莱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卫东给付原告董奇借款1700000元,分别于2020年10月30日付200000元、2020年11月30日付200000元、2020年12月30日付200000元、2021年1月30日付200000元、2021年2月28日付200000元、2021年3月30日付200000元、2021年4月30日付200000元、2021年5月30日付200000元、2021年6月30付100000元。被告卫东如任何一期未按时足额还款,原告有权要求被告偿还剩余的全部借款,并且承担律师费30000元、违约金20000元。二、被告王祎先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给付义务。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烟台市蓬莱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1-01-21 |
发布时间 |
2021-06-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