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宁伟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0921********1252
执行依据文号
(2021)鲁0921民初908号
案号
(2021)鲁0921执93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宁阳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被告宁伟、刘静与2021年3月12日前一次性返还原告丛继旺租赁费30000元,2、案件受理费550元,减半收取计275元,保全申请费320元,共计595元,由原告丛继旺负担320元,被告宁伟、刘静负担275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宁阳县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1-05-11
发布时间
2021-07-0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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