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匡忠成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22323********711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黔2323民初3319号 |
案号 |
(2021)黔2323执170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普安县人民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匡忠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赔偿谭化高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各项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48 953.84 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普安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21-06-25 |
发布时间 |
2021-06-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