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杨新明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22222********511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甘0721民初269号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2021)甘0721执10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肃南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杨新明于本判决生效10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99926.89元,利息14240.57元,并利随本清;二、郭建礼、杜瑞萍对上述借款本金及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肃南裕固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甘肃 |
立案日期 |
2021-03-16 |
发布时间 |
2021-07-0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妨碍、抗拒执行,其他规避执行,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