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何丹丹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31121********844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粤1202民初3803号 |
案号 |
(2021)粤1202执206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何丹丹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东莞市天天向上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支付2020年1月起至2020年7月期间的物业管理服务费1069.43元及违约金(违约金自2020年1月起以每月物业管理费152.78元为基数,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1.2倍计算,从2020年1月15日起计至付清之日止)。二、驳回原告东莞市天天向上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三、本案案件受理费50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东莞市天天向上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2元,被告何丹丹负担48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1-05-13 |
发布时间 |
2021-06-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