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郑芳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50600********2025
执行依据文号
(2020)川成蜀证执字第350号
案号
(2021)闽0603执15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四川省成都市蜀都公证处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截止2019年10月8日,本金人民155292.22元,利息5105.80元,罚息6950.10元,复利370.63元。之后的罚息以本金为基数,按罚息年利率15.39%(即合同约定的年利率10.26%上浮50%)计算至本金清偿完毕之日止。复利以不能按时支付的利息为基数,按罚息年利率15.39%(即合同约定的年利率10.26%上浮50%)计算至利息清偿完毕为止。2、公证费人民币1000元,实现债权的费用(邮寄送达公证费)人民币800元,律师费以实际发生为准。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法院
省份
福建
立案日期
2021-01-25
发布时间
2021-06-2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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