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蒋敏文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32126********143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新2301民初7679号 |
案号 |
(2021)新2301执恢33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昌吉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蒋敏文拖欠原告杨建波借款342000元及利息13537.5元,于2019年12月30日前向原告偿还100000元,剩余242000元及利息13537.5元,于2020年3月30日前向原告付清,如被告蒋敏文未按上述约定期限偿还借款,原告杨建波可全额申请强制执行。二、原告杨建波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案受理费3317元(减半收取),由被告蒋敏文负担,于2019年12月30日前向原告杨建波付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昌吉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新疆 |
立案日期 |
2021-05-17 |
发布时间 |
2021-06-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